中药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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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介绍
中药学专业,学制四年,专业门类为理学。本专业始建于2004年。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35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7人。专任教师中,河北省教学名师1人,河北省中医药教学名师1人,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1名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1名,河北省中药特色技术2名。
本专业紧紧围绕国家中医药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立足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全面提升教学科研质量与水平。本专业拥有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即中药制剂实验室和中药生物工程实验室,拥有1个中药赏析园和1个中药博物馆。本专业依托 “教育部分子诊断药学实验室”科研平台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农村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示范基地”,以及我校河北省药物创制协同创新中心、药物化学与分子诊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平台,致力于培养具有一定人文与科学素养、较为深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应用能力的中药学高级人才。
二、培养目标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心、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中医药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中医药高等学校、中药制药企业、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药品检验部门、医院中药房、医院中药制剂室和中药材种植与进出口贸易公司从事教学、科研、生产、检验、流通等领域的中药学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培养目标1:具备中医药思维和中国传统文化知识。
培养目标2:具有传承传统中药学理论与技术的能力。
培养目标3:能够从事中药生产、检验及药学服务等工作。
培养目标4:在中药教育、研究、管理、流体、国际交流及文化传播等行业具备发展潜能。
三、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药种植、中药鉴定、中药炮制、中药药剂及质量控制评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化学、物理学、生物学等学科的实验技能和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掌握中药研究与开发、中药生产、中药质量控制与临床应用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掌握并熟练应用一门外语。
本专业毕业生应掌握的知识、具备的能力和养成的素质:
1.毕业生应掌握的知识
1-1: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药药性理论和中药用药基本规律;
1-2:掌握中药药效物质基础及其作用机制的基本知识,了解其对中药研究、生产及质量评价的意义。
1-3:掌握中药生产过程、中药检验及质量评价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1-4:掌握药学服务的基本知识,熟悉药学服务的基本内容;
1-5:熟悉中药储藏、养护的基本知识;
1-6:熟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哲学、文学和史学等内容。
2.毕业生应具备的能力
2-1:具有运用中医药思维,表达与传承中医药理论与技术的能力;
2-2:具有从事中药生产工作的基本能力;
2-3:具有正确评价中药质量的基本能力;
2-4:具有从事药学服务工作的基本能力;
2-5:具有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与方法进行中药学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2-6:具有与用药对象、医药行业人员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
3.毕业生应养成的素质
3-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志愿为人类的健康工作服务。
3-2:热爱中医药事业,弘扬中医药文化,熟知中药在“预防、治疗、康复、保健”一体化大健康模式中的重要地位。
3-3:养成依法工作的观念,能以国家各项医药管理法规和行业准则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
3-4: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具有自主学习的能力。
3-5: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3-6:具有批判性思维、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3-7:尊重他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主干学科:
中药学、中医学、化学。
五、标准学制:
四年。
六、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核心课程:中医基础理论、临床中药学、方剂学、基础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药理学、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中药药理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分析、药事管理与法规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实验、中药鉴定学见习、药用植物学见习、中药药剂学见习、药事管理学见习、研究与创新实验、野外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七、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