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医学部关于2018—2019学年秋学期
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安排,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医学部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周为19周(2019年1月7日—11日)
二、考场安排
本次考试占用医学院楼9、10、11、12教室,综合楼42、43、44、45、46教室,新医学教学楼101、102、105、106、110、201、205、206、209、210、214、217、219、221、303、306、307、310、311、314、318、320、322教室。
三、试卷上报及监考安排
各开课单位12月7日前上交课程考核试卷,并于12月21日前上报监考教师名单。
四、考试有关要求
1、监考
主监考教师、副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行政楼220领取试卷、考试物品。考试前在黑板上书写:“遵规守纪、文明应考”、“严禁携带手机”和具体考试起止时间。考试结束后,主监考教师将密封好的试卷直接交回开课单位,副监考教师将考试物品送回行政楼220。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当场认定并没收违纪、作弊物证,在考生答卷得分处注明“记零分”并签名(以供阅卷老师阅卷)。对于已认定的有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各开课单位要复印考场情况报告单并交到教学管理办公室和学生所在学院。
2、考试巡视
为全面监管所有课程的考试过程,学院要对本院学生进行巡视。
3、严格课程考核管理,加强考风考纪建设
各学院考前要按照我校考试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学生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
4、考场布置
学习委员应预先检查本班所在考场桌椅是否齐全,并于考试之前将考号贴好。粘贴时必须按学号顺序由小到大S形走向隔列排列,如考场人数少则将考号集中到考场中间。
5、证件
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校园一卡通,一卡通丢失来不及办理的学生,可到学生所在学院开具证明参考。
6、成绩登录
请各开课单位在试卷评阅工作完成后,及时完成成绩的登录工作,以免影响后续工作的完成。
附:
1、考场安排表
2、考生安排表
注意:考生下载考场及考生安排表查看自己所有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及地点。部分班级由于考生人数较多,分成两个教室考试,考生务必按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我校医学部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